close
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辦多張銀行卡賣給卡販子用於詐騙,當被害人將3.3萬元轉入銀行卡時,王某將賣出的銀行卡掛失,再轉賬據為己有,原想詐騙犯不敢找自己要錢,誰知就在王某自鳴得意時被警察抓獲。記者上午獲悉,懷柔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。
  30歲的王某是內蒙古人,曾因非法組織賣血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2013年3月28日刑滿釋放。出獄後王某一直沒有找到工作,靠打零工為生,手頭一直不寬裕。
  王某平時愛上網聊天,一次閑聊時,網友說可以辦卡賣卡掙錢。王某靈機一動,他想收卡人大多用收來的卡詐騙,自己要是能將騙子詐騙來的錢截留,對方的錢本來就不是好來的,肯定不敢找自己算賬。
  王某先是辦了幾張銀行的信用卡,然後在網上賣給了收購銀行卡的人,他在賣卡前,特意開通了短信提醒業務。
  懷柔檢察院指控,王某明知他人收購銀行卡用於從事非法活動,仍以自己名義開辦銀行卡及賬戶,並開通了短信提醒業務。他在將銀行卡賣出後,於2013年10月將被害人秦某因被詐騙而匯入其賬戶的3.3萬元採用掛失凍結的方式,轉入自己的另一張卡中據為己有。
  法院認為,王某幫助他人虛構事實,隱瞞真相,騙取財物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王某曾因犯罪被判刑,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,系累犯,應從重處罰。鑒於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,自願認罪,依法從輕處罰。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。
(原標題:賣卡給詐騙犯 截贓款私吞 辦銀行卡後開通短信提醒 看有黑錢轉入掛失轉出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f82xfgyj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